关于电子卖场2021年第三期 商品价格监测结果处理意见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12-02   浏览次数:

2021年9月22日至10月26日,电子卖场运营商政采云公司根据《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规定,对随机抽取的省直单位的直购成交订单进行了价格监测,将商品成交价格与同期大型电商自营商品的平均销售价格进行对比,并在电子卖场公开了监测结果,详见湖南省电子卖场2021年第三期商品价格监测结果公告(https://hunan.zcygov.cn/luban/news/detailid=2434&utm=a0017.b1402.cl7.1.17568540557a11ec99fa0f3b6d1471bf)

本次监测商品共计302个,涉及供应商134家、采购人110家。描述信息基本规范、成交价格与电商同期价格可比的商品268个,描述信息违反规范或与电商不一致导致无法比价的商品11个,电商无同款的商品23个。价格可比的有效商品中,成交价格不高于电商同期价格的187个,为有效商品总数的69.8%,其中湖南惠泽科技有限公司EPSON T8651 原装墨盒成交价为电商同期报价的37%;成交价格不高于电商同期报价10%的248个,为有效商品总数的92.5%。成交价格高于电商同期报价10%的20个,为有效商品总数的7.5%,其中高出30%的商品12个,长沙矩阵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金士顿 DT100G3/128GB U盘成交价高出电商80.3%。

上述12个商品报价明显高于电商同期报价,供应商违反了入驻承诺;11个商品描述信息违反规范或与电商不一致,供应商违反了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根据《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责成运营商将问题商品下柜或标记为“自有商品”,责令相关供应商限期整改,及时退还价差,再发现类似问题将退回电子增信、停止其交易资格。另外,成交商品中电商无同款的,建议采购人重新核实采购需求和市场调研结果,发现供应商描述商品错误,应向运营商或我厅报告,追加对供应商的处理;

此次价格监测也暴露了个别采购人内控制度把关不严、经办人员对商品描述、商品价格审核不到位的问题。成交商品描述与实际不一致的,采购人应组织经办人员重新核对品牌型号和性能参数、重新组织验收,落实岗位职责;成交商品价格明显高于电商的,采购人应追回价差,落实价格调查机制、明确岗位职责。根据《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责令相关采购人整改并在12月底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我厅(政府采购处),不及时报送、拒不整改的,计入年终绩效考核。

电子卖场是方便采购人小额采购的互联网交易平台,采购流程方便简单,信息公开、操作留痕;供应商只需承诺并提供电子增信即可入驻,根据市场和库存随时调整上柜商品及价格,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响应竞价;财政部门不审批更不得参与交易,而是通过对违反入驻承诺或管理办法的供应商和采购人进行处理来维护电子卖场的交易秩序。因此,采购人应切实履行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和政府采购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在确保供应商满足特定资格条件和商品描述、响应报价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确认成交,发现供应商存在假冒伪劣、价格虚高时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或运营商报告。入驻供应商应加强商品信息管理和售后服务,特别是加强商品信息登记和上柜商品的价格、库存维护工作,诚信经营。财政部门将和运营商一起,不断完善电子卖场商品价格监测机制和交易监管机制,督促供应商加强商品管理,完善售后服务,督促采购人完善内控制度,不断提高采购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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