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湘潭大学货物和服务采购与招标管理系统正式启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25   浏览次数:

关于湘潭大学货物和服务采购与招标管理系统正式启用的通知

“湘潭大学货物和服务采购与招标管理系统” (下称“采购系统”)于20201021日上线试运行,试运行期间已完成采购任务近300单,提高了采购工作效率,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师生少跑路,实现了采购过程的公开透明可追溯,现正式启用采购系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需通过采购系统提交采购申请,经费负责人和经费主管部门领导通过系统审核采购申请。

二、登陆方式

1、教职工登陆学校信息门户,通过“业务直通车”栏目内的“采购与招标管理系统”进入采购系统,或通过“个人中心”栏目内的“推荐业务”,选择“采购申请流程”进入采购系统;

2、教职工访问实资处网站,点击管理系统清单中的“货物和服务招标采购系统”链接,或直接输入http://cggl.xtu.edu.cn,货物和服务招标采购主页右侧校内人员登录,登陆学校信息门户即登录采购系统。

3、教职工打开“湘大校园”APP,选择“办事大厅”下的“采购招标”进入采购系统,完成采购项目的审核。

三、选择经费和冻结经费

1、所有采购项目的经费负责人审核采购申请时,应落实采购项目经费和预算。采购系统已与学校财务系统对接,经费负责人在“选择经费来源”的对话框中“添加经费”,选择对应的“资金项目名称”和填报“使用金额”。

2、经费主管部门领导审核采购申请通过时,采购系统会自动冻结相应经费项目内的预算金额,冻结成功并流转至后续流程;

如果系统提示冻结经费不成功,请经费主管部门领导将该采购申请退回至经费负责人,经费负责人重新选择其他经费项目。

3、系统目前只自动冻结采购申请金额大于等于5万元且采购项目类型为“资产”的采购项目,其他项目类型(耗材和服务)暂时不冻结。

4、请采购单位尽快完成各类年末清零的经费项目(如党政机关的行政经费和专项经费、已执行后剩余的双一流或中央财政专项经费等)的验收和报账流程。

通过采购系统已冻结的年末清零的经费项目,年末时会被计划财务处清零。确实需要保留冻结的,请采购单位将相关采购申请、采购合同或验收单等材料提交计划财务处计划科申请保留。

四、其他

1、学校采购合同近期将采用采购系统生成的采购合同,采购合同信息将自动推送至资产综合管理系统。

2、采购系统近期将启用待办事项的短息通知功能,及时通知审核人员处理相关事项。

3、采购系统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采购科联系。

 

 

联系人:周老师 邓老师

联系电话: 58292065

 

 

 

 

 

 

 

 

湘潭大学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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