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哲学与历史文化学院(碧泉书院)文物鉴定服务采购项目(第2次)终止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17   浏览次数:

废标信息

废标理由: 两家公司竞价不符合竞价商务要求,做废标处理。
项目名称 湘潭大学哲学与历史文化学院(碧泉书院)文物鉴定服务采购项目(第2次) 项目编号 JJCG-2026-0172
公告时间 2026/06/26 12:50 报价截止时间 2026/07/01 12:50
采购单位 湘潭大学 采购预算 ¥9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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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货地点 湘潭大学毛泽东思想大楼
商务要求 1.项目执行须严格遵循《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文物藏品定级标准》(文化部令第19号)及《馆藏文物登录规范》(WW/T 0017-2013)。所有鉴定过程、检测数据、影像资料均应满足全国博物馆藏品管理信息平台的录入标准。 2.供应商具备国家文物局认定的可移动文物鉴定资质;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文博系列研究馆员职称,从事该门类研究不少于10年;鉴定人员实行双鉴定人制,需列入国家文物局相关鉴定机构人员名单;每件文物需进行真伪鉴定、年代判定、定级建议,项目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出具意见书。 3.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组建不少于3人的专家鉴定组,进行实物查验,出具《国有馆藏文物定级意见书》。根据定级结果更新纸质+电子总账及文物档案。 4.鉴定证书,每件文物一份,内容完整、签章齐全、鉴定依据充分;定级报告,需定级文物每件一份,定级理由符合《文物藏品定级标准》;影像档案,数量达标、分辨率达标、背景及比例尺规范;数字化数据,双介质提交,格式兼容、可正常导入藏品管理系统;总登记账,纸质+电子双轨同步,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5、项目鉴定时中标人自备拆装维修工具、固定安装所需零配件、运输车辆及完成本项目所需工具、主辅料等。 6、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工作人员的食宿、交通、安全及人身意外险;确保施工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中标方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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