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减少科研经费采购货物和服务流程,加快采购速度,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按照《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和《湘潭大学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学校决定科研经费采购货物和服务预算在10万元以下(不含)的,可实行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直购采购方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选定商品和供应商
采购人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的“直购”栏目中查询商品,选定商品和供应商。
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https://hunan.zcygov.cn/)是湖南省财政厅委托运营商建设的互联网交易和监管平台。
2、采购流程
2.1采购人登陆采购管理系统(http://cggl.xtu.edu.cn)提交采购申请。
登陆系统后选择“我要采购”→“电子卖场”,在“采购项目申请表”填报相关信息。
选择“项目负责人”和“经费负责人”,并在“经费来源备注”中填报具体经费名称和代码。
在“采购明细”内“推荐供应商”栏目填报选定的供应商,并填写“科研经费申请直购”。
2.2 审批采购申请
采购申请经项目负责人→经费负责人→经费主管部门领导登陆系统完成逐级审批。
2.3下单供货
采购科根据采购申请在指定的电子卖场供应商直接下单,签订采购合同,供应商供货,按学校规定完成验收程序。
3、联系方式
采购科联系电话:58292065
交流QQ群:215403938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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