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采购意向申报和公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7   浏览次数:

学校各部门、单位:

根据《湖南省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方案》(湘财购〔202018号)和《湘潭大学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湘大政发〔20192号文件)精神,学校现开展2021年度采购意向申报和公开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意向申报的范围

凡计划在2021年度使用现有经费或2021年度学校预算安排经费,采购项目预算在10万元以上(科研经费在5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均需申报采购意向。

采购限额标准(2020年货物50万元和服务80万元)以上依法实施政府采购的货物和服务项目须公开采购意向。

二、采购意向申报的方式

用户单位根据本单位现有预算资金和2021年度预算申报的有关情况,填报《湘潭大学2021年度采购意向申报表》(附件1)。

三、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主体和渠道

政府采购意向由实资处采购科汇总后,报省财政厅政府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公开,同时在湘潭大学货物和服务采购网(cggl.xtu.edu.cn)公开。

四、注意事项

1、合理安排采购意向。用户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年度经费预算安排,本着轻重缓急的原则,合理制定2021年度采购意向。

22021年度采购项目将严格按意向管理,未申报采购意向的原则上不予安排采购。因不可预见的原因急需开展的采购项目,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执行。

3、用户单位按规定加强采购活动的计划性,及时、全面公开采购意向,做到不遗漏、不延误。

4、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发布招标采购公告)开始前30日。因不可预见的原因急需开展的政府采购项目,须报省财政厅备案后,可不公开采购意向。

5、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各单位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实际采购需求、预算金额和执行时间以预算单位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五、时间要求

用户单位应于20201220日前将采购意向申报表和电子表送实资处采购科。

六、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联系采购科周老师,联系方式:

58292065,邮箱:cgk@xtu.edu.cn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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